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GB50687-2011
8 给水排水
8.1 一般规定
8.1.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的工艺给排水系统,食品车间装修,从设计、施工到生产运行应有可靠的验证。
8.1.2 暴露在Ⅰ~ Ⅲ级洁净区内的给水管道应为不锈钢管。
8.1.3 洁净用房内的给水排水干管应敷设在技术夹层或技术夹道内。 洁净用房内管道宜暗装。
8.1.4 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,灌装食品车间装修,应采取防护措施。防结露层外表面应光滑易于清洗,并不得对洁净用房造成污染。
8.1.5 管道穿过洁净用房墙壁、楼板时应设套管,管道和套管之间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。
GB 50687-2011 食品工业洁净用房建筑技术规范:附录A
食品生产推荐的良好卫生生产环境
(资料性附录)
表 A.1 非较终灭菌食品生产推荐的良好卫生生产环境
洁净用房等级 | 适用的生产阶段或关键控制点 |
Ⅱ级背景下的 I 级(局部百级) | 生食切割 |
Ⅱ级背景下的 I 级(局部百级) | 食品的冷却 |
Ⅱ级背景下的 I 级(局部百级) | 食品灌装(或灌封)、分装、压盖 |
Ⅱ级背景下的 I 级(局部百级) | 灌装前液体或食品的加工、配制 |
Ⅱ级背景下的 I 级(局部百级) | 检验 |
Ⅱ级(万级) |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的存放以及处于未完全密闭状态下的转运 |
Ⅲ级(十万级) |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材料、器具的较终清洗、装配或包装、灭菌 |
Ⅳ级(**) | 食品原料的预处理 |